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3执恢119号申请执行人乔某,农民。被执行人张某,1990年2月28日,农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乔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平民一初字第139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刘建伟
审判员 冷明明
审判员 耿学辉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王志英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