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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4026民初954号

曲清志与吉普斯拜·木勒巴斯、范雪松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10-19
公开日期
2016-10-19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曲清志,吉普斯拜·木勒巴斯,范雪松,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