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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123执恢176号

茶明与王卫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双牌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10-18
公开日期
2016-10-20
所属地区
双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1123执恢176号茶明、王卫平、王玮: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茶明与被执行人王卫平、王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卫平、王玮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2014年6月9日作出的(2014)双民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