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4执1136号陈仕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陈仕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5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于2016年10月5日根据本院(2015)隆民一初字第83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达成和解履行协议,并当场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之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十月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