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浙0212执4967号徐新宝、弓艳敏、何磊、华惠丽、张犇、张磊、孙强强、张振彪、黄希哲、许立峰、吕超超、吕文源、奚宇婷、杨燕娣、章孟良、胡秀琴:关于申请执行人陈立刚与被执行人徐新宝、弓艳敏、何磊、华惠丽、张犇、张磊、孙强强、张振彪、黄希哲、许立峰、吕超超、吕文源、奚宇婷、杨燕娣、章孟良、胡秀琴诈骗罪一案,通过本院的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执行款。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甬鄞刑初字第00780号民事判决书[即执行案号:(2016)浙0212执4967号]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