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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05民初2167号

佛山市南海贝豪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新海得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新海得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同格保健食品厂、广东新海得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艾斯德日用化妆品厂侵害商标权纠纷2016民初2167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9-14
公开日期
2016-09-14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当事人
佛山市南海贝豪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新海得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新海得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同格保健食品厂,广东新海得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艾斯德日用化妆品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