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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83刑初494号

王某某故意伤害罪2016刑初494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增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9-08
公开日期
2016-09-08
所属地区
增城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故意伤害
当事人
王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