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囊谦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囊执字第8号申请执行人阿热俄才,男,1967年6月2日出生,藏族,文盲,牧民,系青海省东帕乡人,现住囊谦县香达镇德来路,身份证号:6327251967********。被执行人拉昂阿亚,男,1990年9月1日出生,藏族,文盲,牧民,系青海省囊谦东帕乡县人,现住囊谦县东帕乡,身份证号:63272519900********。申请执行人阿热俄才与被执行人拉昂阿亚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9日作出的(2015)囊民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3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3月9日依法立案进行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拉昂阿亚下落不明,依照>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第(2)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中止囊谦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囊执字第95号的民事判决书。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田 玉 康
代理
审判员 成林更松
代理
审判员 江羊旺毛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书 记 员 俄金旺扎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