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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282执894号

苗佳伟与青岛地恒劳务有限公司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20
公开日期
2016-08-29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苗佳伟,青岛地恒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894号申请执行人苗佳伟。被执行人青岛地恒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办事处北岭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苗佳伟与被执行人青岛地恒劳务有限公司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无执行能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即民初字第813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胡志喜

审判员  李 瑜

审判员  张 涛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  国 磊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