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329执1290号申请执行人力士德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义华,董事长。被执行人河北捷程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发民,董事长。被执行人张金刚,居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力士德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河北捷程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张金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3)沭商初字第32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勤花
审判员 姚 宇
审判员 李 森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 伏 敏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