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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0115执3369号

申请执行人罗某与被执行人陈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07
公开日期
2017-10-19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苏0115执3369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某与被执行人陈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查明陈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陈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六年八月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