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陕0802民初7099号原告刘建全。被告刘彦卫(又名刘晓伟)。被告王艳梅。
原告刘建全与被告刘彦卫、王艳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12日立案受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案件事实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马存兴
二〇一六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 刘 卓 搜索“”
原告刘建全与被告刘彦卫、王艳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陕0802民初7099号原告刘建全。被告刘彦卫(又名刘晓伟)。被告王艳梅。
原告刘建全与被告刘彦卫、王艳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12日立案受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案件事实较为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马存兴
二〇一六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 刘 卓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