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穗增法民一初字第1170号

崔留与王永枝、古玉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15民一初1170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增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02
公开日期
2016-08-02
所属地区
增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崔留,王永枝,古玉梅,崔静文,甘艳霞,何细坚,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支公司,龚秋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一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