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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225执1054号

王洪健与王俊林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8-02
公开日期
2016-08-03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1225执1054号王俊林:本院已立案受理王洪健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限你于

二〇一六年八月七日前,按照阜南县人民法院(2015)南民二初字第00800号民事判决中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并将你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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