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3060号申请执行人刘修民,被执行人青岛欧菲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北安街道办事处蓝王路谭家疃村东。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修民与被执行人青岛欧菲工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经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即劳人仲案字【2016】第51号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春波
审判员 张 涛
审判员 胡志喜
二〇一六年七月三十日
书记员 王 冰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