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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282执恢587号

王振泽与李林顺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30
公开日期
2016-08-03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王振泽,李林顺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恢587号申请执行人王振泽。被执行人李林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即墨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即商初字第191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胡志喜

审判员  张 涛

审判员  李 瑜

二〇一六年七月三十日

书记员  孙 响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