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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602执679号

冯XX执行冯X抚养费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24
公开日期
2016-08-15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冯XX,冯X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602执679号申请执行人冯XX。法定代理人杨波。被执行人冯X。本院在执行(2016)黑0602执679号冯XX申请执行冯X抚养费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冯X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2)萨民初字第652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本次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陈晶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王镭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