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恢471号申请执行人姜本义。被执行人郑丙池。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姜本义与被执行人郑丙池债权纠纷一案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2015)即商初字第184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曹瑞亮
审判员 刁振华
审判员 申术国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王旭东 百度搜索“”
姜本义与郑丙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恢471号申请执行人姜本义。被执行人郑丙池。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姜本义与被执行人郑丙池债权纠纷一案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2015)即商初字第184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曹瑞亮
审判员 刁振华
审判员 申术国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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