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525执1052号申请执行人许秋云,女,农民。被执行人张宾,男,农民,现下落不明。被执行人山东冠县金盛板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冠县。法定代表人张宾,经理。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冠县人民法院(2014)冠民初字第143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财产已被他案拍卖,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冠县人民法院(2014)冠民初字第1432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可以向本院申请再次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海勋
审判员 刘子合
审判员 张洪臻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七日
书记员 林 涛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