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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通民初字第08349号

胡玉刚与王淑英等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17
公开日期
2016-07-17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所有权确认纠纷
当事人
胡玉刚,胡玉海,胡玉凯,胡玉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七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