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皖1881执806号
申请执行人:黄某
被执行人:汪某本院在执行黄某诉汪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宁民一初字第0046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绪峰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 郑 武 来源:
黄某与汪某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皖1881执806号
申请执行人:黄某
被执行人:汪某本院在执行黄某诉汪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2015)宁民一初字第0046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绪峰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 郑 武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