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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225执914号

毕俊与郑建东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06
公开日期
2016-07-18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1225执914号郑建东:本院已立案受理毕俊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限你于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前,按照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15)南民二初字第00798号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并将你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通知(付款63902.4元及执行费)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