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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211执1454号

陈奇剑危险驾驶罪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7-04
公开日期
2018-09-03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浙0211执1454号陈奇剑:陈奇剑危险驾驶罪一案,(2016)浙0211刑初00224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6年07月0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奇剑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6)浙0211执1454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七月四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