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725执8号申请执行人孙松勤。被执行人张玉海。被执行人麻德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松勤与被执行人张玉海、麻德强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3)陈民初字第57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佟 振
审判员 特木其勒
审判员 白 满 达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日
书记员 李 满 达 百度搜索“”
孙松勤申请执行张玉海、麻德强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725执8号申请执行人孙松勤。被执行人张玉海。被执行人麻德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孙松勤与被执行人张玉海、麻德强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3)陈民初字第57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佟 振
审判员 特木其勒
审判员 白 满 达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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