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724执983号申请执行人杜桂兰,女,1986年2月1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巨野县。申请执行人刘伟,男,1990年1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成武县。被执行人巨野庄讯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巨野县。法定代表人游精金,该公司董事长。关于申请执行人刘伟、杜桂兰与被执行人巨野庄讯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巨民初字第23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6月1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随后被执行人巨野庄讯置业有限公司主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巨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巨民初字第232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董继金
审判员 王冰心
审判员 李兴奎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
书记员 任 鹏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