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823执字第162号申请执行人吕四,男,47岁,汉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被执行人孙建龙,男,39岁,汉族,现住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本院在执行吕四申请执行孙建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孙建龙下落不明,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乌前民初字第4215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薛建军
审判员 苗 旺
审判员 曹 文
二〇一六年六月五日
书记员 王 雪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