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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83刑初453号

钟灿辉盗窃罪2016刑初453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增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02
公开日期
2016-06-02
所属地区
增城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盗窃
当事人
钟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