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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昌执字第1198号

铁岭XX大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与吴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31
公开日期
2016-05-31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铁岭XX大世界发展有限公司,吴XX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昌执字第1198号申请执行人铁岭XX大世界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XX,系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吴XX。本院在执行铁岭XX大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与吴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申请终结本次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款(六)项之规定:终结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昌民一初字第2706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执行员  胡金生

二〇一六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  王阿娉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