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黑01执181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京方圆执字第0022号执行证书受理了北京旭辉昭阳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黑龙江省聚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查明,黑龙江省聚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黑龙江省聚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