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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0115民初832号

郝志方与刘子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29
公开日期
2016-05-29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郝志方,刘子祎,姜玉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