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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0722执136号

杜立柱与杜纳清劳务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21
公开日期
2016-06-03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杜立柱,杜纳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裁判文书全文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722执136号申请人杜立柱,男,1969年8月15日出生,达斡尔族,无职业。被执行人杜纳清,男,成年,达斡尔族,无职业。2016年3月15日本院受理了杜立柱申请执行杜纳清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在接到执行通知后,未履行给付义务,本院冻结了被执行人杜纳清妻子邓立君的银行账户,对被执行人强制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6)内0722执136号案件执行结案。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马宝金

审判员  金 戈

审判员  王立忠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杨田旭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