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桂1022执116号申请执行人王昌勤。被执行人何名强。关于申请执行人王昌勤与被执行人何名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东民一初字第355号民事判决书,现已经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东民一初字第35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韦良慧
审判员 吴锡元
审判员 莫愈鸿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五日
书记员 陆安娜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