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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225执615号

阜阳宏利运输公司与韩少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09
公开日期
2016-05-11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1225执615号韩少法:本院已立案受理申请执行你与阜阳宏利运输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限你于2016年5月14日前,按照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14)南民一初字第02598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标的80345元及执行费,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并将你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