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皖1225执569号

阜南县人民法院与许文强盗窃被处罚金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03
公开日期
2016-05-03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1225执569号许文强:本院已立案受理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你盗窃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限你于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前,按照阜南县人民法院(2015)南刑初字第00267号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并将你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联系人:乔印同联系电话:0558-671****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