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豫07**民初621号
原告:王西利,男,1958年10月9日出生,汉族,现住封丘县。
委托代理人:封宗华,河南中同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宝亮,男,1973年9月5日生,汉族,住河南省封丘县。
委托代理人:岳建国河南舜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卜秋霞,女,1948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封丘县。
委托代理人:裴玉林河南舜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永梅,女,1975年5月24日出生,汉族,住封丘县。
原告王西利与被告张宝亮、卜秋霞、张永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
审判员曹永彬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
本院认为: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曹永彬二0一六年五月二日
书记员 :陈鹏举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