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皖1822执75号申请执行人阚登芳,女,住安徽省广德县.被执行人黄炜鑫,男,住安徽省广德县.申请执行人阚登芳与被执行人黄炜鑫娱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广民一初字第0050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1月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一款(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一款(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2015)广民一初字第0050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审判员 闻剑
二〇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书记员 文武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