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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杭西刑初字第1011号

杨国富犯集资诈骗罪赵某甲、杨某甲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4-30
公开日期
2016-05-25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国富,赵某甲,杨某甲,彭某甲,俞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