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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602执字309号

梁父与张显丰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4-17
公开日期
2016-05-05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梁父,张显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602执字309号申请执行人梁父。被执行人张显丰。本院在执行(2016)黑0602执309号梁父申请执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因申请执行人梁父向本院提出撤销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6)黑0602民初56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陈晶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七日

书记员  王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