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京行终564号

浙江高斯贝电子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4-13
公开日期
2016-04-13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浙江高斯贝电子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