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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右法执字第2092号

布任门德与布仁吉日嘎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巴林右旗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4-09
公开日期
2018-07-20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布任门德,布仁吉日嘎拉

裁判文书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右法执字第2092号申请执行人布任门德,男,现住巴林右旗幸福之路苏木。被执行人布仁吉日嘎拉,男,现住巴林右旗幸福之路苏木。本院在执行布任门德申请布仁吉日嘎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布仁吉日嘎拉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布任门德申请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斯钦巴特尔

审判员 巴彦 乌拉

审判员 斯钦毕力格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书记员 玛希毕力格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