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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长执字第01636号

刘小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决定书

法院
长丰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22
公开日期
2016-02-25
所属地区
长丰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刘小娥,田小各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长执字第01636号

申请人:刘小娥,张忠传,张宝传,张忠良

被执行人:田小各本院在执行刘小娥,张忠传,张宝传,张忠良与田小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既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时间向本院申报其财产状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田小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审判员  陶稚果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周立顺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