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龙执字第948号申请执行人王剑,男,汉族。被执行人宋阳阳,女,汉族。本院在执行王剑申请执行宋阳阳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中,经财产调查,被执行人宋阳阳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李群伟
代理
审判员 毛俊国
代理
审判员 刘卫东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代理
书记员 李 鹏 更多数据:
王剑申请执行宋阳阳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龙执字第948号申请执行人王剑,男,汉族。被执行人宋阳阳,女,汉族。本院在执行王剑申请执行宋阳阳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中,经财产调查,被执行人宋阳阳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李群伟
代理
审判员 毛俊国
代理
审判员 刘卫东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一日代理
书记员 李 鹏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