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桂0203执528号申请执行人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广西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法定代表人徐志坚,该××董事长。被执行人广西翔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隆林县(桂鑫公司大院)。法定代表人吴堪吉,该××董事长。申请执行人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本院作出的(2015)鱼民初(二)字第593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广西翔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给付义务,本院已依法立案受理。因广西翔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已上诉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鱼民初(二)字第593号民事判决书未生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广西翔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关于定作合同纠纷(2016)桂0203执字第528号一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黄 宇
审判员 谢兰兰
审判员 师豫江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汪 洋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