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赤壁民初字第1930号原告湖北胜誉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胜誉公司),组织机构代码:57987943-9。法定代表人谢国庆,胜誉公司总经理。被告融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融天公司)。法定代表人叶艳生,融天公司总经理。被告赤壁市福鸿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福鸿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6765159-X。法定代表人涂敏丽,福鸿公司总经理。
原告胜誉公司诉被告融天公司、福鸿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9月24日立案。
原告胜誉公司于2016年2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胜誉公司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湖北胜誉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湖北胜誉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长 万路胜
审 判 员 但 琼
人民陪审员 王明清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石小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