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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醴法民一初字第1861号

陈某甲、易磊鑫与顾声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醴陵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20
公开日期
2016-03-01
所属地区
醴陵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陈某甲,易磊鑫,顾声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心支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