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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832民初1171-2号

程述海诉殷和山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法院
梁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19
公开日期
2016-02-23
所属地区
梁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当事人
程述海,殷和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0832民初1171-2号

原告:程述海,农民。

被告:殷和山,农民。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分公司。本院于2016年2月18日作出(2016)鲁0832民初1171-1号财产保全的裁定,查封、扣押被告殷和山驾驶的鲁H×××××号轿车一辆。现被告殷和山向本院提出解除对其驾驶的鲁H×××××号轿车一辆扣押的申请,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被告殷和山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解除对被告殷和山驾驶的鲁H×××××号轿车一辆扣押。

审判员  丛莹莹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  李冉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