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赞皇县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6)冀0129执93-2号申请执行人赞皇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法定代表人蔡占军,任局长。被执行人孙月海,农民。被执行人赵慧荣,农民。赞皇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强制执行赞计育征字(2015)1115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交纳费用,赞皇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于2016年2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书。经审查,
本院认为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应予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十二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赞皇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申请强制执行赞计育征字(2015)1115号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何俊峰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 王静亮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