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陕0117执92号申请执行人张晓红。被执行人谷雪。本院在执行张晓红与谷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张晓红以被执行人谷雪已主动履行完全部义务为由,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该案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6)陕0117民督9号支付令执行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李建民
审 判 员 罗 娟
人民陪审员 尹绪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王英凡 来源:
张晓红与谷雪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陕0117执92号申请执行人张晓红。被执行人谷雪。本院在执行张晓红与谷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张晓红以被执行人谷雪已主动履行完全部义务为由,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该案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6)陕0117民督9号支付令执行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李建民
审 判 员 罗 娟
人民陪审员 尹绪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王英凡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