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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桂阳法执字第492号

刘云与何代仁、龙淑平民间借贷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2-11
公开日期
2016-10-24
所属地区
桂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桂阳法执字第492号刘云、龙淑平、何代仁:刘云与龙淑平、何代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龙淑平、何代仁已自动履行(2015)桂阳法民初字第80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一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