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辽0203执25号申请执行人张玉良被执行人大连爱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2012)西民初字第244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大连爱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太保6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601601)扣划至申请执行人张玉良名下。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迟云海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林景春 关注微信公众号“”